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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部分楼盘价格公示不到位

金华新闻网  作者:xxj  2016-10-10 16:12

[摘要] 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买房意愿强烈的市民陆先生没有外出旅游,而是奔走于市区多个楼盘。不过,让陆先生不满的是,开发商涨价太随意了,房价几天一个价,而且信息不透明,他终还是没有下决心入市。

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买房意愿强烈的市民陆先生没有外出旅游,而是奔走于市区多个楼盘。不过,让陆先生不满的是,开发商涨价太随意了,房价几天一个价,而且信息不透明,他终还是没有下决心入市。

多位看房者向记者表示,市区部分楼盘价格公示不到位,了解房价信息如同雾里看花。记者近日对市区多个楼盘的商品房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不够规范现象确实存在,而且一些楼盘采取“恐慌式营销”,捂盘惜售,随意涨价,人为制造恐慌气氛,借此推高楼市预期。

口头报价取代“一牌三表”

10月5日,记者在市区湖海塘板块的几个楼盘销售处,均没有见到相关价格公示。有的楼盘虽然在沙盘模型上标注了一个价格牌,但只有预售房源均价,具体不同楼层不同朝向的每套房屋价格,则由销售人员张口说了算。有看房市民反映,商品销售应该明码标价,商品房也是商品,照理商品房销售也应该明码标价,但这一要求显然已被售楼人员口头报价取而代之。

2010年4月,住建部就曾下发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要求,商品房销售应一次性公开房源;明码标价的“一牌三表”(商品房销售标价牌、商品房销售价目表、车库或辅房销售价目表、商品房销售价外代收代办及加收费用公示表)应醒目公示;商品房销控表不能代替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商品房销售价外代收代办及加收费用公示表中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应合规准确。

记者发现,各楼盘商品房和地下辅房、车位销售价格表还是有的,但掌握在售楼小姐手中,一般秘不示人。某楼盘售楼小姐忙于接待客户,将夹有价目表等资料的文件夹落在了沙盘上,记者趁机翻了翻,售楼小姐发现后,马上一把夺了过去。

应该看到,市区还是有楼盘价格公示做得比较到位。如位于市区双龙南街的中梁·首府小区,醒目位置放置了商品房销售标价牌,上面开发企业、楼盘名称、坐落位置、预售许可证号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容积率、建筑结构、车位配比率、装修状况、房屋类型、户型、建筑面积、房源概况、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优惠折扣等都有注明,另外还对商品房明码标价内容作了说明,并提供了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号码12358。

位于市区李渔路的金地集团天御花园小区,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公开放在售楼处醒目位置,供购房者查看,上面有关房号、楼层、房屋层高、房屋总楼层、户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单价、房屋总价、销售状态等项目内容标注清楚,做到了“一房一价”,购房者翻看价目表时一目了然。该楼盘商品房销售价外代办及加收费用公示表中,有关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房屋登记费、预告登记费等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逐项公示得明明白白。

“恐慌式营销”乱象频现

9月29日上午,记者转了位于市区江南、江北和金东新区等4个楼盘,发现当天竟然三个楼盘封盘停售。一楼盘售楼小姐告诉记者,她们正等着房产公司国庆涨价通知,房子暂时不卖了。位于市区湖海塘板块中的某楼盘一售楼小姐对记者说,她们销售部经理刚在微信群中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暂停楼盘当前所有销售优惠政策,同时准备调整十一长假期间房屋销售价格。

9月30日下午,记者接到了江北某楼盘销售人员电话,告知他们楼盘均价每平方米上涨了400元,当天开始接受预订。

部分楼盘抓住购房者买涨不买跌心理,国庆长假期间推盘数量和定价策略事前作了精心筹划。记者在市区江南某楼盘看到,十一前夕该楼盘沙盘上的标价牌每平方米还是一万多元,十一当天,标价牌换了,每平方米一下跳升至13000多元;小区中位置相对较有优势的某幢楼,明明几天前还在热卖中,却突然标上“售罄”字样,对购房者声称“没房了”,而到了十一长假后几天,却又换成了“热卖中”。

按照规定,开发商在取得预售或现房销售资格的同时备案高销售价,在实际销售中房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记者发现,个别楼盘没有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房源。根据市区某楼盘的预售证号,记者在金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查阅该楼盘审批公告,公告中备案高销售价为13000元/平方米,目前该楼盘实际销售价格已远超这一备案申报价。

10月6日,记者在市区江南楼盘售楼处看房,售楼小姐向记者表示,该楼盘目前“只剩后两套沿街沿路的的房子”,如果看中的话,趁十一长假期间有优惠,劝记者赶早下单。这名售楼小姐还说,她已接到公司通知,长假后每平方米又要上涨300元。当记者表示“楼层不满意,看看再说”时,售楼小姐要了记者电话。10月8日上班天,售楼小姐给记者发来了短信:“抓紧时间下单吧,再看看,再等等,等来的结果可是全款变首付,首付变车库了。”

市民期待房屋销售更透明

不少市民表示,市区一些楼盘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不规范,作为购房者个人对此感觉很无力,希望有关部门能出手加强监管执法,把商品房预售“一房一价”、“明码标价”落到实处,让房价公开,让商品房销售透明,防止开发商“浑水摸鱼”,导致房价非理性过快上涨。

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利用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牌三表”提供的信息,可充分保障购房者对房源信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据介绍,商品房销售标价牌反映的是楼盘总体概况,提供了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始年限、容积率、建筑结构、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房屋类型、可供销售的房源、基础设施配套、享受优惠折扣等情况;商品房销售价目表、车库或辅房销售价目表告知了房价及可供选择的房源等信息,提供了购房者应该了解和注意的房屋层高、公摊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车库或辅房高度、有无产权、使用年限等信息;商品房销售价外代收代办及加收费用公示表对购房所涉及的费用进行了明示,代收代办费用提供了代收代办房产证、土地证收费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代收费委托单位名称信息,房产公司房价外另外收取的费用应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示了物业公司名称、物业服务的内容及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明白告知了购房有关收费情况。

这名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应仔细查看房产开发商的“一牌三表”;对代收代办服务,房产公司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中均有明示,消费者可自愿选择,除公示的代收代办及加收费用外,不得再有其他收费项目。消费者还应多渠道了解开发商的信誉和楼盘信息;签订购房合同时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购房者应妥善保管开发商提供的售楼书等宣传广告,并在售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广告中宣称的外观、小区整体布局、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内容,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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