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8年6月1日起,按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确定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按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月缴交基数或收入证明认定。最高贷款限额、可贷比例、存贷挂钩等仍按有关政策执行。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将家庭收入情况纳入贷款调查范围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8年6月1日起,按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确定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按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月缴交基数或收入证明认定。贷款限额、可贷比例、存贷挂钩等仍按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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