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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义乌胜利(一)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公布

义乌市政府网站  作者:zxj  2018-03-06 11:14

[摘要] 据悉,征收范围为:丹溪北路-城中西路-国贸大道围合而成的区域(胜利二区及部分沿街建筑除外,详见附图),红线范围面积约33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30.3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约2578户。

3月5日凌晨

市场区块最后一户被征收户完成签约

义乌国有土地征迁

至此,义乌老城区已启动的仓后、湖大塘、向阳上片、向阳下片、通惠区块、市场区块共6079户全数完成签约,义乌城市有机更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突破。

今天(3月6日)

义乌市人民政府公布了

胜利(一)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以及相关公告

(▼点击查看大图)

义乌国有土地征迁

据悉,征收范围为:丹溪北路26583元/平方米[义乌]丹溪北路0套在售-城中西路-国贸大道围合而成的区域(胜利二区0元/平方米[义乌]胜利二区0套在售及部分沿街建筑除外,详见附图),红线范围面积约33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30.3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约2578户。

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暂停时间为2018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5日。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卢口迂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房屋装饰装修

(八)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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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义乌征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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